易事特控股股东质押4000万股股份用于投融资及业务发展
摘要: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事特”)24日午间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于2018年5月23日质押4,000万股股份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
易事特(300376,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事特”)24日午间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600811,股吧)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于2018年5月 23 日质押4,000万股股份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0583%,质押用途为投融资及业务发展。
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5月24日,东方集团共持有易事特股份 1,307,936,000 股,占易事特总股本的 56.1335%。其所持有易事特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858,000,000 股,占其持有易事特股份总数的 65.5995%,占易事特总股本的 36.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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