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通知
摘要: 互联网从发改委获悉,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着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
互联网从发改委获悉,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着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我国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市场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已建成充电桩数量超过60万个,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了配套能源保障,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尚处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充电基础设施依然面临着建设落地难、运营效率低等问题,仍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板之一,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亟待提升。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推动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特制定这个行动计划。
(一)提高充电设施技术质量
加强充电技术研究和充电设施产品开发,满足充电可靠性要求,促进充电设施智能化,实现充电连接轻量化,探索充电方式无线化,改善用户充电体验,满足新能源汽车不同场景的充电需求。充分发挥整车、动力电池、充电设备生产、设施运营等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质管控,促进充电技术的创新开发应用,确保充电设备质量优良、环境友好、使用便捷、安全可靠。严格执行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标准,加强跨专业合作,跟踪先进充电技术的发展,加快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智能充电等技术的研发应用,共同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二)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要全面提升设施运营维护水平,加强管理和资源保障,采购符合标准的充电设备,系统排查现有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运营安全,积极盘活“僵尸桩”,结合服务场景科学配置车桩比例,切实提升充电设施利用效率3和服务能力。继续探索出租车、租赁车等特定领域电动汽车换电模式应用。
(三)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方面,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根据中长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区域分布、类型结构等,梳理总结行驶停放及充电规律,分析充电需求场景,优化车桩匹配,及时滚动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指导充电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千方百计解决老旧居民区充电桩、城市中心公共充电设施等建设难题,补齐充电网络短板,有效缓解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和车辆充电不便利并存的矛盾。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电基础设施的用地政策,保证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分时租赁车、共享汽车等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用地,以及有明确需求的其他新能源车辆的充电专用场地,提高充电保障能力。针对老旧、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电需求的居民区要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在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按需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在商业区、旅游区停车场因地制宜建设充电设施。深度挖掘城市停车空间,加强停车场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支持结合停车场一体建设充电设施,并鼓励通过化零为整的方式,将分散的各类城市停车充电设施集中委托给停车场管理单位或有实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开展规模化4建设或经营。进一步落实简化规划审批要求,重点加快居民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建桩,企事业单位既有停车位建桩,以及运营商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桩的推进速度。建立和完善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及其相关管理标准、规范,明确场地方、建设方、运营方责任和管理措施。
(四)强化充电设施供电保障
将充电设施电力接入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范畴统筹考虑。对用户充电规律、充电电量、使用场景进行系统研究预测,将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并具有包容性。电网企业要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做好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合理建设充电设施接入系统工程,相关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接电报装流程,落实开辟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的要求,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高效服务。
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接入服务。新建居民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用电容量。全面摸排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及供电现状,研究探索公共电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智能化有序充电,针对老旧居民区电力容量不够等问题,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挖掘现有电网设备利用潜力,千方百计满足“一车一桩”接电需求。
保障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充电设施用电需求。根据专用电动车辆的增长情况,提前做好配网规划,并保障充电设施红线外供配电设施投资建设,实现配套电网建设工程与充电设施同步施工、同步接电,服务专用领域电动汽车规模化应用。
(五)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
着力提升充电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构建和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有效解决充电用户找桩难、联通难、结算难等问题,为充电用户提供更好的充电服务保障,促进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推进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协同发展。研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溯源管理,做到充电行为数据可追溯、节能减排数据可计算、车桩信息数据可统计。推进国家级信息平台与重点城市信息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充电设施信息服务网络。
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要提升信息化水平,面向用户提供充电服务信息,准确提供充电设施的状态信息,强化所属设备的支付结算、运行维护和充电安全等信息管理。鼓励整车企业优化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平台,与充电设施运营、出行服务等企业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六)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做好标准顶层设计和体系规划,发挥标准技术引领、规范充电设施市场的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行业标准间的协调统一。加快推进充电标准化进程,建立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有效互补的充电标准体系,满足充电技术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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