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HK)根据一般授权发行2.72亿股 每股0.1港元
摘要: 互联网3月20日丨MI能源(01555.HK)公布,3月20日(联交所交易时段结束后),公司与订购方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方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2.72亿股认购股份,认购
互联网3月20日丨MI能源(01555.HK)公布,3月20日(联交所交易时段结束后),公司与订购方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方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2.72亿股认购股份,认购价约为每股认购股份0.10港元。
认购价较3月20日收市价每股0.080港元溢价约25.0%;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0.082港元溢价约22.0%。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29.39亿股股份。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止期间,已发行股份数目再无变动,2.72亿股认购股份相当于在本公告日期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约9.26%;及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公司已发行股份约8.47%。
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710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倘交换要约于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的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完成,则用于交换要约;倘交换要约未能完成,则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认购,股份,发行,公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