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雄国际(00381.HK):上市委员会谴责公司及数名现任及前任董事违反《上市规则》
摘要: 互联网6月12日丨侨雄国际(00381.HK)发布公告称,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13.46(2)(a)、13.49(1)及13.49(2)条及附录十六,未能就公司2015年业绩公告
互联网6月12日丨侨雄国际(00381.HK)发布公告称,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13.46(2)(a)、13.49(1)及13.49(2)条及附录十六,未能就公司2015年业绩公告的内容取得核数师的同意;及时就其2016年全年业绩发布公告,当中资料应真实及公平地反映该公司事务状况、其营运业绩及现金流情况;及于《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发送公司2016年年报。
此外,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许奇锋,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主席;余允抗,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启军,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张云,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张文龙,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振邦,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宁,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兆桦,公司前任执行董事;及孙振鸿,公司前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违反其各自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向联交所作出《董事声明及承诺》(《承诺》)中所载的责任,未有尽力促使该公司按《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其有关2016年全年业绩的初步公告及发送其2016年年报。
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1月15日就公司及相关董事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及《承诺》中所载的责任进行聆讯。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4月16日就相关董事的申请进行纪律(覆核)聆覆核上市委员会于首次聆讯中对相关董事施加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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