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实控人提名两名华宝信托背景副总
摘要: (记者于蒙蒙)*ST升达(002259)7月11日下午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记者于蒙蒙)*ST升达(002259)7月11日下午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四川【升达林业(002259)、股吧】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单洋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陆洲、杜雪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记者注意到,单洋目前为*ST升达实控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两名高管人选均来自华宝信托。公告显示,陆洲,1976年1月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资深风控经理。杜雪鹏,1987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小组高级投资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ST升达(002259)、股吧】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存在借贷关系。2016年11月30日,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一份,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同日,为担保《信托贷款合同》的履行,华宝信托与升达集团、江昌政分别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升达集团将其持有的1.84亿股升达林业股票、江昌政将其持有的2867.66万股升达林业股票质押给华宝信托,并按约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间,华宝信托依约放款。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T升达今年7月3日收到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8.27亿元;同时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A类贷款罚息927.35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B类贷款本金4.1亿元;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B类贷款利息1617.53万元,B类贷款罚息735.59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
*ST升达当时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为不同法人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因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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