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回复问询函:公司未授权公章使用
摘要: 导语杭州高新(300478)表示,公司已积极与高长虹沟通并催讨,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高兴集团与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存在较大金额民间负债,公司已聘请律师,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12月4
导语【杭州高新(300478)、股吧】(300478)表示,公司已积极与高长虹沟通并催讨,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高兴集团与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存在较大金额民间负债,公司已聘请律师,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12月4日,杭州高新(300478.SZ)回复了深交所问询函。
杭州高新表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占用公司资金发生的资金占用费1495.4万元尚未归还。公司已积极与高长虹沟通并催讨,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高兴集团与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存在较大金额民间负债,公司已聘请律师,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杭州高新称,公司于2019年11月3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寄来的黄素凤案件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在此之前公司并未取得该笔借款的相关文件。在回复〔2019〕第271 号问询函时,公司进行了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对外担保情形的自查,自查方式主要是询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据其阐述在与黄素凤、浙江【物产中大(600704)、股吧】(600704)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中大”)、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金”)、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众保”)、宋成栋、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镭德”)六名债权人签署借款协议时,签署的相关协议都由债权人保管,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当时亦未取得相关协议,因此公司系根据与高长虹询问确认,且确认上述借款资金流向确与公司无关时对相关借款类型进行归纳总结并披露。
根据杭州高新收到的黄素凤案件民事起诉状与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虽以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但是在该案件中所出现的公司公章,均没有经由公司的授权,更未经董事会及其他任何所需程序进行决策,该借款合同签署时,董事会并未获悉任何信息,公司对该等盖章的真实性、有效性均持保留意见。同时,相关借款资金系由出借人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划付至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无划付至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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