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景园林收问询函:交易双方说明本次交易终止实质原因
摘要: 1月13日,乾景园林(603778)(603778.SH)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
1月13日,【乾景园林(603778)、股吧】(603778)(603778.SH)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2020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终止的公告,并称“陕西省水务集团(以下简称陕西水务或受让方)未向转让方提供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所必须的《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未向转让方出具相关书面豁免文件,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本次交易终止”。
监管关注到,前期,公司公告称,陕西水务拟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及控制权,后因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认为相关收购方案成本不可控,相关协议未审批通过而终止。此后,陕西水务拟再次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明确权益变动无须履行陕西省国资委审批程序,相关交易却又终止。交易出现反复,影响投资者预期。
经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1、要求交易双方分别说明,未取得《备案表》的原因;前期,公司公告称,“受让方对公司及转让方作出如下承诺:受让方已就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履行《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获得了内部必要的审批、授权或备案”,要求交易双方说明,在交易的过程中,就陕西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相关事项及风险,交易双方是否审慎评估并充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转让方和受让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与公司及陕西省国资委充分沟通,是否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心态,积极推进交易。
2、要求公司结合两次股权转让交易,说明关于陕西省国资委审批及备案事项的信息披露依据及其合理性,并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与交易双方、陕西省国资委充分沟通并取得交易双方及陕西省国资委的书面意见,如有相关书面文件,要求补充披露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要求交易双方说明本次交易终止实质原因,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3、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受让方总会计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2019年11月19日,受让方副总经理的近亲属,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要求受让方说明,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是否构成本次交易实质性障碍。
4、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要求财务顾问充分核查,上述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是否对受让方进行充分辅导,使受让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要求财务顾问说明,在受让方拟收购公司控制权以及后续受让方拟受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过程中,针对交易是否需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事项,是否充分提示交易双方关注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流程及进展,是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财务顾问义务。
上交所要求乾景园林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年1月20日前对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受让方,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