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就开机广告侵权问题对乐融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摘要: 新华网(603888)南京1月14日电(记者郑生竹、潘晔)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就乐视品牌智能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
新华网(603888)南京1月14日电(记者郑生竹、潘晔)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就乐视品牌智能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2019年下半年,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饱受诟病的现状,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相关领域消费调查及专项行动,经过三轮信息公开披露,乐视品牌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未有实质性整改措施。
2019年8月29日,江苏省消保委就调查情况及侵权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10月10日,江苏省消保委就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对创维、小米、夏普、海尔、海信、长虹、乐视7家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并形成《企业告知书》,督促企业限时整改;11月4日,江苏省消保委对各企业回复进行再次通报,除乐视外,其余6家企业均按时提交了实质性整改方案,效果显着。
江苏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与约谈的7家企业均提交了整改回函,大部分企业承诺按照要求有序整改,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乐融公司最终提交的整改方案有避重就轻、回避问题的嫌疑,整改方案中没有关于“一键关闭”功能的任何实质性表述,却表示在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明确写明“超级电视产品含有开机推送广告且不可关闭,消费者购买乐视超级电视时知悉并接受上述情况”。经过11月4日第三次公开披露后,乐融公司未推出最新整改方案或举措。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即使经营者销售时作出了告知,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告知内容是消费者要购买智能电视就必须接受无法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相关权益,经营者理应纠正。鉴于乐融公司始终未能正确认识行为的错误,经相关论证,江苏省消保委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消费者各项权利得到完全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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