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珠江审计融捷股份中存问题 被出具警示函
摘要: 1月17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何华峰、徐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对正中珠江执业的融捷股份(002192)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股份)2018年度年报审
1月17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何华峰、徐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对正中珠江执业的【融捷股份(002192)、股吧】(002192)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股份)2018年度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商誉审计专题检查。经查发现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保证商誉期初余额没有存在重大错报。承接的融捷股份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属于首次审计业务。没有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也没有执行相关审计程序合理保证商誉期初金额没有存在重大错报。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1 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第八条的规定。
二、未对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认定和划分是否合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经检查,公司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为公司并购时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但没有对融捷股份对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认定和划分是否合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三、未对融捷股份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对融捷股份关于收购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华锂)所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进行复核时,对于融达锂业的未来现金流入的预测主要是根据融达锂业锂精矿的复产预期及采矿证上约定的每年的产能进行复核,没有获取在手订单或者期后销售情况等证明未来销售能力的材料,也没有充分考虑融达锂业在业绩承诺期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对商誉减值的影响;对于长和华锂的未来现金流入的预测主要是根据长和华锂氢氧化锂产品的产能及公司部分锂盐产品的市场价格历史走势进行复核,没有获取在手订单或者期后销售情况等证明未来销售能力的材料。对融捷股份子公司融达锂业、长和华锂的盈利预测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第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何华峰、徐俊作为融捷股份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融捷股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