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供执行财产?英可瑞涉纠纷计提坏账2220万
摘要: 导语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月2日,英可瑞(300713)(300713.SZ)发布关
导语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月2日,【英可瑞(300713)、股吧】(300713)(300713.SZ)发布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漳州市安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陈建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5月30日做出的(2019)闽06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申请执行人英可瑞申请,法院于2019年7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5490432元,案件受理费163834元,执行费92890元。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法院执行中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目前均查无被执行人漳州市安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陈建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本案应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英可瑞称,公司与漳州市安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目前尚无可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对上述案件所涉及的欠款预计回收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谨慎性原则,2019年度预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约为2,22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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