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就收购海南项目及终止购入沈阳项目回复广东证监局
摘要: 7月16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就终止收购沈阳地产项目、收购海南房地产项目等事项,回复广东证监局。
7月16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就终止收购沈阳地产项目、收购海南房地产项目等事项,回复广东证监局。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粤泰股份(600393)于2017年9月通过子公司北京粤泰置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贾某及其控制的交易对方,购买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支付2亿元订金并以4.98亿元对价,收购上海红星【美凯龙(601828)、股吧】(601828)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沈阳安泰债权。
同时,粤泰股份指定孙公司香港 Think Smart Investments Limited以受让香港维士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沈阳安泰 67.01%股权。
2018年4月,在粤泰股份持有沈阳安泰不到8个月后,粤泰股份公告终止收购,原值收回此前已支付的交易订金、债权转让款以及持有项目期间的投入款与回收款差额,同时将所持有的香港维士达100%股权以3亿元转让给天实安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粤泰股份因此项股权转让确认投资收益3亿元,对公司2018年净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广东证监局表示经查,粤泰股份一直未与相关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依据交易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出让方拥有终止交易的相关权利,且不需支付补偿。粤泰股份持有沈阳安泰期间对项目无重大投入和支出,在终止收购时却获得受让方支付的3亿元补偿。
对此,粤泰股份表示,2017年9月粤泰股份从项目实际控制人贾彬手上,收购了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两个项目公司,至2018年4月退出两个项目,3亿元系退出上两个项目的补偿收益。
原因为,两个项目收购时合计支付收购订金、代垫款等约10亿元,粤泰股份承担了较高的资金成本;粤泰股份在交易订金和收购债权款项支付完成后,实际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参与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
同时,2017年粤泰股份收购上述项目至2018年退出期间,项目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房地产市场尚处于上涨周期中,期间该区域商品房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因此上述项目期间增值较大。
而且收购事项最终由于交易对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交易取消,经交易各方协商给予公司一定补偿收益。
另一方面,粤泰股份于2017年7月和2018年5月,分别以10亿元和10.9亿元向张某超及其控制的交易对方收购海南“滨江花园”“福嘉花园”和“湖湾小区”项目。而粤泰股份支付的项目转让款中有7.12亿元,最终流向粤泰股份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对此,粤泰股份表示,滨江花园、福嘉花园项目公司受让总价款为999,965,180元,湖湾项目公司受让总价款为1,091,820,000元。
截至目前粤泰股份已经支付滨江花园、福嘉花园项目交易对价为 906,839,475.00 元,尚余 93,125,705.00 元未支付;已经支付湖湾项目交易对价为 984,274,862.00 元,尚余 107,545,138.00元未支付。
而由于粤泰控股及关联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控制人张某超友好协商同意对粤泰控股及关联方进行融资安排,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于是,实际控制人张某超授权从滨江、福嘉和湖湾小区的项目转让款中直接借款粤泰控股及关联方7.2亿元。
粤泰股份,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