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公司股票进行短线交易 奥佳华董事收深交所监管函
摘要: 财经网讯因首次卖出股票未提前披露、且构成短线交易,奥佳华(002614)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002614.SZ)董事唐志国收深交所监管函。
财经网讯 因首次卖出股票未提前披露、且构成短线交易,奥佳华(002614)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002614.SZ)董事唐志国收深交所监管函。
根据信息显示,奥佳华主营业务为按摩器具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于2011年登陆深交所上市。
根据监管函信息显示,奥佳华董事唐志国于2020年7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股票3000股,成交金额3.75万元。同日,唐志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奥佳华股票3000股,成交金额3.56万元。唐志国作为奥佳华公司董事,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对于以上行为,深交所认为唐志国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另外奥佳华还存在实际控制人大比例质押股份的现象,2020年6月至7月,奥佳华实际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前后进行4次股权质押,质押股份高达540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8.21%。
2020年第一季度,奥佳华实现营业收入10.21亿元,同比下降17.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49万元,同比下降184.42%。
奥佳华,唐志国,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