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因过往违规被立案调查 *ST力帆称重整不受影响
摘要: *ST力帆(601777)今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ST力帆(601777)今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公告》,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于2020年10月12日、13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力帆控股、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被立案调查主要针对过往事项,发在2018和2019年,系*ST力帆未履行正常信息披露程序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目前该违规担保事项已全部解除,完成整改。根据*ST力帆2020年 4月1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4月17日分别收到富滇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发来的不可撤销的《关于免除担保责任的函》,确认解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述全部担保责任。
本次立案调查的主体为控股股东及4位实际控制人,不针对上市公司。经*ST力帆自查以及前期配合监管部门的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之外不存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本次调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重整,目前重整的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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