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引热议 首发之功意义重大
摘要: 近期,投服中心接受康美药业案投资者委托引起资本市场及法律界高度关注。
近期,投服中心接受康美药业案投资者委托引起资本市场及法律界高度关注。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认为,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具体操作层面有着相当的复杂性,涉及诉讼效率与程序保障之间的紧张关系,涉及裁判统一与尊重当事人选择权之间的平衡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长期处于虚置状态,实践中的案例极少。具体到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司法机关非常谨慎,过去所制定的司法解释也主要偏重于解决实体问题而不是程序问题,从而实践中采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案例不多。由于制度不够完善,实践较为少见,其中可以总结的经验也较少,学者们的研究多是从比较法的视野展开。
近年来,我国加大证券市场秩序建设,新证券法专门就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和特别代表人制度作了规定。在此背景下,投服中心及时高效精准地选择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展开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实践探索,既是对前述初步建构完成的制度要求的及时回应,也是对制度功能与效果的一种检验。
换言之,目前所建构的相关制度,将通过此案例的探索来落地生根,也将通过此案例的探索来获得检验。如果探索成功,那么我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就将从此走入实践,成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如果探索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则会反过来推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在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
“无论如何,作为中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一案,投服中心在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启动的探索与实践都具有重大意义,将在证券市场秩序维护、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史和实践史中留下其印记。”段厚省直言,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期望投服中心的这一探索能够顺利推进,更希望此类实践将来能够成为证券纠纷解决领域和民事诉讼领域的常态。
代表人,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