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241.03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4日,厦门中毅达(600610)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闽0203执15896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1.03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4日,厦门中毅达(600610)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闽0203执15896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1.03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40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6491.81万元。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3日,注册资本为2.8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党悦栋,经营范围:绿化管理;花卉种植;其他园艺作物种植;其他农业服务;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林业产品批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规划管理。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绿化,园林景观,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