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摘要: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银行(3.550, -0.03, -0.84%)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银行(3.550, -0.03, -0.84%)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2018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273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4.750, -0.03, -0.63%)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5.110, -0.02, -0.39%)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7.430, -0.03, -0.40%)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5.740, -0.05, -0.86%)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15.930, -0.13, -0.81%)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6)。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0苏汇鸿SCP002,代码:012001332),实际本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2020年4月16日起计息,期限为27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佰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8%。募集资金已经于2020年4月16日全额到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汇鸿国际集团,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