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10亿元 有效期至2022年4月
摘要: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月30日宣布,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珠实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下属公司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月30日宣布,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珠实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下属公司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珠江实业表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6%,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珠实集团持有珠江实业31.1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珠江实业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公司发展需求;同时对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
珠江实业补充指出,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实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进行了3次关联交易,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
3次关联交易包括:珠江实业以人民币约3.35亿元股权对价款收购珠实集团持有的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珠江实业与珠实集团、瑞士中星投资有限公司三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广州捷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股权投资款,其中,公司按照25.952%持股比例增资人民币3693.05万元;珠江实业受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名下的珠江金悦项目进行开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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