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决定将6家券商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推进风险管理全覆盖
摘要: 财经网3月27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决定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600999)、中信证券(600030)、华泰证券(601688)、中信建投(601066)、国泰君安(601211)等6家
财经网3月27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决定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600999)、中信证券(600030)、华泰证券(601688)、中信建投(601066)、国泰君安(601211)等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境内资本市场持续发展,部分证券公司逐步出现集团化经营发展态势,有必要将行业风险管控边界从母公司层面扩展至合并报表视角,以利于更全面、及时、有效地评估风险,促使行业持续稳健发展。在当前疫情环境下,也有利于中介机构更好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
2016年6月,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风控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提出推动并表监管的中期安排。2017年4月,根据部分证券公司申请,证监会启动证券行业并表监管试点前期工作。
《风控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证券公司应当任命一名具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风险官,由其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风控办法》还规定,设有子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证券公司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的,应当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核心净资本。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核心净资本。
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两年来,相关证券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系统,梳理风险管理流程,储备风险管理人才。2018年9月、2019年11月,经行业互评和外部专家评审,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证券公司已基本建立能够有效覆盖各类风险、各业务条线、各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具备实施并表监管条件。证监会决定将上述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证监会将根据《风控办法》规定,逐步允许参与试点机构试行更为灵活的风控指标体系。初期,综合考虑试点机构对外投资资本占用情况,对试点机构母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由0.7调降至0.5,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系数由1降至0.7;同时持续监测试点机构已建立风控体系运行及合并风控指标信息的有效性。待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逐步过渡至直接基于合并报表实施风控指标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证监会曾经选择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600837)、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国信证券(002736)、招商证券等7家券商入围并表监管试点。
【作者:宫崎】 (编辑:刘欣颖)
证券公司,风控,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