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的计算及煤炭资源税改原因
摘要: 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煤炭应税产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实施资源税的目的是保证不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利用的措施。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煤炭应税产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的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
根据《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可得煤炭资源税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其中原煤销售额不包括从坑口到车站或者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为销售原煤,同第一种情况计算缴纳资源税。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其中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4、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同第三种情况计算缴纳资源税。
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原因是从量计税缺乏税收弹性,随着煤价连年攀高,设计之初资源税抑制煤炭过度开发的作用已经削弱。改变计税方式后,资源稀缺、价格上涨、税费上涨、企业节能的价格杠杆调节传导模式将重新理顺,通过经济杠杆使大家更注意到资源的节约。
实施资源税的目的是保证不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利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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