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董事辞职 2019年12月31日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
月30日收到董事刘思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思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思军先生的辞职
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思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刘思
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思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
会各项工作的开展。鉴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董事人数为9名,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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