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在审企业无需适用相关负面清单的规定
摘要: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答记者问。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稳定市场预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在审企业无需适用相关负面清单的规定。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答记者问。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稳定市场预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在审企业无需适用相关负面清单的规定。在审企业在报送申请文件时,不需提交有关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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