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张亚骏:科创板并购重组推行注册制利于提升资本运作效率
摘要: 8月2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交所同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正式落地。
8月2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交所同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正式落地。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科创板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市场上各方人士的心。上市公司和投资机构是如何看待本次改革的呢?
11月8日,时代传媒联合新财董举办的“并购影响力时代中国行——2019上市公司并购城市巡回论坛”之上海站圆满落幕,【大众公用(600635)、股吧】投资发展部投资主管张亚骏在会后接受时代商学院采访时表示,科创板并购重组规定旨在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并购重组审核机制,提升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质量,可以推动科创板公司做大做强做优和高质量发展。
张亚骏认为,并购重组是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提升质量、增强研发实力、保持商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科创板并购重组实施注册制将有效提升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效率。注册制的实施必须强调对信息披露要严格要求,并且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是实施注册制的重要基础,需要在重组审核中贯彻落实。
对于“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板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这一重大改革,张亚骏表示相当赞同。
他表示,科创板上市本身就是实行注册制,在设立时其定位就非常明确,科创公司的并购重组也是为了使公司本身做大做强,科创板并购重组应以产业并购为导向,远离概念炒作、忽悠式重组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科创板并购重组有所定位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张亚骏还认为,科创板并购重组规定还体现了很大的包容性,设置了“净利润”“营业收入+现金流”两套财务标准,标的资产尚未盈利的,同样可以重组上市。“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可以允许尚未盈利的标的资产上市的。真正好的企业会借助资本市场的东风,哪怕刚登陆资本市场时并不盈利,随着公司的稳定发展壮大最终总会交出一份满意的业绩。但尚未盈利的标的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都要有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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