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SH601218):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摘要: 吉鑫科技(SH601218)公告,公司未就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公告及相应的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亦未披露所涉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吉鑫科技(SH601218)公告,公司未就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公告及相应的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亦未披露所涉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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