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商业银行超5%需事先报批
摘要: 银监会昨日制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
银监会昨日制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主要股东。
征求意见稿要求,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并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对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拟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行政许可批复,有效期为6个月。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不足5%,但成为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备案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银监会另行规定。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其他股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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