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 消费者高兴了 却是淘宝 、京东和拼多多中小商家的噩耗
摘要: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法规里有个新名词,“电子商务经营者”。何谓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直接点理解就是:
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的没有营业执照的商户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还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还明确规定,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3、没有中文标签、 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以前,在淘宝、京东、拼多多上个人网店大部分是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但是以后,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除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另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讲也是个利好。这样以后在那些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但对淘宝、京东、拼多多中小商家则是个噩耗。新规一出,这些商家就必须要办营业执照,这等于让更多的中小商家背上税收的压力,那些代办营业执照、代理做账的到时候应该笑开花了,中小商家们就该流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