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普生物因对外担保违规 公司实控人、董秘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摘要: 股转系统发布关于对安普生物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经查明,安普生物于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累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5笔,涉及担保金额27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股转系统发布关于对安普生物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安普生物于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累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5笔,涉及担保金额27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7%。以上担保均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亦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及股转系统相关规定。
安普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志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负有责任,违反了股转系统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辽豫,未督促公司就对外担保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安普生物、实控人、董事长刘志鹏、董秘李辽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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