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因控股权转让事宜收关注函
摘要: (记者乔翔)在回应业绩爆雷后,9日,欧菲光因控股权转让一事再度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回溯公告,4月29日,欧菲光因控股股东拟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申请股票停牌。5月8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
(记者 乔翔)在回应业绩爆雷后,9日,欧菲光因控股权转让一事再度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回溯公告,4月29日,欧菲光因控股股东拟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申请股票停牌。5月8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和交易方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未能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控股股东终止筹划股权转让事宜,股票复牌。
不过,5月8日晚间,欧菲光又公告称,深投控与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一致行动人裕高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深投控将积极推动其管理的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欧菲控股及裕高持有的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的股份。
然而,仅一夜之隔,公司于5月9日早间披露了一份《更正公告》,将此前《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终止筹划股权转让事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更正为《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公告》,并将“终止筹划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更正为“交易各方将继续沟通,后续公司将根据谈判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相关股东在公司申请股票停牌前是否已就股权转让事项与交易对手方达成意向,是否签署意向性协议,是否存在以申请停牌代替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保密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滥用停牌、延迟复牌时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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