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海伦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能过会
摘要: 9月5日消息,飞力达、海伦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获通过,航民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则获无条件通过。证监会并购重组委认为,飞力达本次交易有关标的资产委托经营安排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四
9月5日消息,飞力达、海伦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获通过,航民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则获无条件通过。
证监会并购重组委认为,飞力达本次交易有关标的资产委托经营安排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对海伦哲的审核意见为:申请材料关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林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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