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发4200份关注问询函 盘点深交所一线监管这一年
摘要: 来源:券商中国风险频发的2018年终于过去,在这样一个年份里,深交所作为一线监管者与服务者,是如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怎样处置质押、商誉、退市等风险?又如何看待当前的市场监管工作?2018年,深交所将防
来源:券商中国
风险频发的2018年终于过去,在这样一个年份里,深交所作为一线监管者与服务者,是如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怎样处置质押、商誉、退市等风险?又如何看待当前的市场监管工作?
2018年,深交所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建立常态化风险摸排机制,将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和债务风险作为攻坚战的核心,积极向股东传达“停牌并不能实质性解决股票质押风险”的理念。
同时,深交所还紧盯商誉减值风险,完善退市制度,一年发出了4200余份问询函或关注函,发出近500份监管函,着力提升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和服务效能,积极助力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2018年积极推动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且取得一定成效,截至1月4日,深市A股停牌上市公司仅6家,占深市A股的比例仅0.28%。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深交所相关人士,就上述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探讨。
“停牌不能解决质押风险”
2018年期间,深交所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建立常态化风险摸排机制,以定期报告事后审查为抓手开展风险排查,着重关注公司经营风险、规范运作风险以及质押平仓风险等。
在全面风险排查的基础上,深交所将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和债务风险作为攻坚战的核心。
据了解,2018年期间,深交所逐一约见了爆发债务违约风险的公司,重点关注债务违约情况,详细了解公司债务风险及处置方案并持续跟进。
针对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深交所先后于深圳、武汉、厦门组织召开上市公司座谈会,并开展十余场“走进上市公司活动”,覆盖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经营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约70家民营上市公司,从经济金融政策、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制度规则三个维度开展调查研究。
在具体的风险防范与化解上,深交所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四步走”开展股票质押风险处置工作:
第一,全面摸底,充分利用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平台整合场内外股票质押数据,监测并每周定期排查高比例质押公司动态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多方联动,加强与证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等的沟通协作,为股东纾困“牵线搭桥”。
第三,主动引导,积极向股东传达“停牌并不能实质性解决股票质押风险”的理念,引导股东正视问题、积极自救。事实上,停牌不仅损害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还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复牌后流动性集中释放,形成恶性踩踏。
第四,严惩违规,对因质押风险衍生的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违规担保、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严惩不贷。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深交所共发现并处理了20多单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已对ST准油(维权)、【千山药机(300216)、股吧】(维权)、新疆浩源(维权)、高升控股(维权)等4单实施公开谴责。
紧盯商誉减值风险
商誉减值风险近期备受关注,深交所也做了较多风险防范工作。
据了解,面对监管人员有限和上市公司不断增加的现状,深交所进一步“对症下药”,将监管资源向监管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倾斜,认真做好并购重组持续监管工作,紧盯商誉减值风险,重点关注应减值而未减值、减值测试披露不充分等情形。
例如,深交所在2018年督促天神娱乐、【天海防务(300008)、股吧】、美丽生态(维权)等公司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情形及相关风险提示,同时在2018年年报前通过培训、发函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和年审会计师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认真做好商誉减值测试和相关信息披露。
同时,深交所还强化重组业绩承诺前端监管,提高业绩承诺执行力度,并惩治业绩承诺失信,及时处分飞利信、光洋股份等公司重组交易对方拒不履行业绩承诺的行为。
此外,回归源头,深交所在重组方案披露阶段即对标的资产评估作价的合理性、标的资产核心竞争力、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商誉的确认依据等进行充分问询。
强化市场“净化器”—退市
作为资本市场的“净化器”,退市制度对于促进优胜劣汰、净化市场生态具有重要作用,一直备受投资者期待。
为承担交易所退市主体责任,2018年期间,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并修订配套规则,从制度上完善了强制退市情形相关标准,特别是明确了证券重大违法和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两类强制退市情形,健全优胜劣汰机制。
在实际操作案例上,深交所依照规则,针对全市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中弘股份、全市场首家因违法社会公众安全触及强制退市的长生生物启动退市程序。
同时,深交所顺利完成*ST烯碳退市工作,在过程中首次召开退市听证会,上市委员会委员现场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保障其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A仅6股停牌
2018年期间,深交所在制度上深化改革、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其中一个较为明显的成果是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改革。
深交所相关人士表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事关投资者交易权和市场流动性,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停复牌制度改革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投资价值。
2018年,深交所积极配合证监会推进停复牌制度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停复牌指引,减少停牌事由、压缩停牌期限、严格停复牌程序、强化信息披露义务,瞄准“随意、任意”停牌苗头,规范大股东因担心上市公司股价下跌而“停牌躲跌”的行为,紧盯长期停牌“钉子户”,保障市场流动性,有效反映上市公司合理估值。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深交所对于个别长期停牌“钉子户”,采取了强制复牌的监管措施。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在2019年1月4日当天,深市A股停牌公司仅有6家,具体包括深深房A、越秀金控、*ST百特(维权)、*ST长生(维权)、金亚科技(维权)和易成新能,占深市A股公司的比例约为0.28%。
除了停复牌制度改革外,深交所做了其他制度创新,包括延伸特色服务链条,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多样化融资工具,以及优化市场主体权益保障机制等。
一年4200余份问询关注函
去年,深交所通过新版《证券上市协议》进一步明确“原则监管”理念,即深交所有权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市场秩序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监管要求,对公司实施自律监管,提高监管工作“大局意识”,并稳步推进“监管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
落实于行动,深交所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强化质疑式审查,重点关注会计处理的合规性,防止会计差错对投资者决策造成影响;针对“蹭热点”“炒概念”等行为,及时发函问询,要求充分披露并进行风险揭示。
据不完全统计,深交所2018年累计发出近1900余份问询函、850余份关注函、1400余份定期报告问询函、40份约见函,全年共公开函件近2000份,监管重点向事中倾斜、向实质倾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监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深交所推进“问询+检查”双管齐下的“全链条”监管,虚假交易、利益输送、“忽悠式”重组等均是检查重点。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2018年10月,深市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向关联方收购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深交所在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上述资产在上市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反复倒手,且本次交易价格距前次交易具有较大溢价,交易的具体原因、真实目的、评估定价公允性等存疑。
对此,深交所及时向公司发出关注函,同时启动现场检查流程,公司后续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科技监管”先行先试
2018年期间,深交所从监管规则体系、监管职责和监管能力等方面着手,多举措夯实监管基础。
在规则体系方面,深交所一方面修订发布《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丰富监管“工具箱”,细分监管执行层次,优化作出监管决定程序;另一方面,深交所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制订、修订股份回购、现金分红、股权质押、高送转等20余项业务和信息披露规则,支持公司规范发展。
在落实监管职责上,深交所去年全年对24家上市公司及16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61家上市公司及43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1家,全年共发出监管函500份。
此外,在强化监管能力方面,深交所的“科技监管”已先试先行,企业画像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8月平稳上线,形成441个监管标签,集成公司速览、股权股东、信息检索等常用业务功能体系,探索风险分析、重组审查等智能化应用,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效果。
同时,深交所的定期报告审查分析系统针对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从风险事项审查、财务信息审查、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份变动的合规性等方面开展辅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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