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上线两月半 新三板流动性改善了吗?
摘要: 去年底,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对新三板交易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增加盘后协议转让、完善做市转让收盘价形成机制。不得不说,改革后的
去年底,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对新三板交易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增加盘后协议转让、完善做市转让收盘价形成机制。
不得不说,改革后的新三板交易制度,对于抑制价格操纵、防范利益输送作用明显,畸形价格现象大幅减少,新三板公司的股票形成了相对公允的价值,这一点十分值得肯定。
对于集合竞价这样一种有些陌生的交易制度,可能很多投资者还没来得及研究透交易规则,就要开始上手买卖了,复杂的价格形成机制还真不是随便看看就能想的明白的。
从今年1月15日至今,集合竞价上线已有73天,期间经历了48个转让日(截至3月28日),它对于新三板流动性的改善效果究竟如何?我们是时候来做个分析了。
先来看这样的一份总体统计数据:
1月15日到3月28日这48个转让日,新三板累计成交量45.38亿股,累计成交金额202.53亿元,其中做市转让方式成交量18.92亿股,成交金额70.45亿元,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成交量26.46亿股,成交金额132.08亿元。(统计量包含盘后协议转让,数据来源东方财富(300059) Choice)
从总量上来看,1300家做市公司贡献了市场41.69%的成交量,而剩余的1万多家集合竞价公司贡献的交易量是58.31%。
显而易见,做市交易制度对于流动性的贡献明显好于了集合竞价。
要回到流动性是否改善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对此前的交易数据进行对比。因此,我们同样选取48个转让日(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月12日)。
在相同的期间内,新三板累计成交量106.15亿股,累计成交金额470.88亿元,其中做市转让方式成交量21.51亿股,成交金额89.30亿元,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量84.64亿股,成交金额381.58亿元。
在集合竞价上线前,原协议转让制度贡献了新三板79.74%的成交量和81.04%的成交额,而在集合竞价上线后,这个比例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
从以上数据几乎可以得出结论:集合竞价转让制度上线后,新三板成交量和成交额均有所萎缩,且集中表现为集合竞价对于流动性的贡献比例有所下滑。
看完了总体数据,我们再来分析下个股的情况。
我们选取在集合竞价上线前3个半月内(自2017年10月始),原协议转让方式股票交易流动性最好的30支股票,观察它们在变更为集合竞价后的流动性表现。(流动性最好的标准:前3个半月内可成交转让日中至少有一半的转让日有实际成交,按成交总量排序。)
观测上表中的数据,就“日均成交量”这一指标来看,30支股票中,只有硅谷天堂和友宝在线两支股票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下的日均成交量高于协议转让。而这两支股票自1月15日以来的成交量中,也有绝大部分来自于大宗交易。
此外,我们还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30支股票中有半数以上(16支)未能“至少有一半的转让日有实际成交”;
第二,盘中通过集合竞价方式撮合成交的量的占比,仅有11.87%;
第三,30支股票的平均日成交了从协议转让状态下的77.5万股下降到了仅有17.4万股;
第四,日均成交量不足10万股的,有20支股票。
我们来看两个具体例子:
第一个是电联股份(834102.OC)。2015年11月挂牌,股东人数从10人增加到2017半年报的258人,挂牌以后几乎天天有交易,。但在集合竞价方式下,两个半月来仅有14个转让日有交易,盘中总成交额仅7.5万元,估计还不及协议方式下一个小时的成交量。
第二个是一支黑天鹅股票,ST行悦。行悦自去年10月20日起被强制变更为协议转让,尽管没有了做市商的报价,但流动性似乎也不算差,60个转让日中有只有2天是零成交,日均成交也能达到四五十万股,但1月15日后,日均成交量就只有5.56万股,盘后协议也是一笔也没有。可以说,散户们要想割肉,难度不校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
首先,从最简单的操作层面来分析,以前协议转让制度下,每天4个小时交易时间,投资者可以在任意一个时点买入或卖出股票,看到盘面上有合适的对手盘,可以选择“定价委托”,这种交易方式在操作上更具流动性,投资者交易的冲动性也会更明显。
其次,如上文所述,集合竞价这种转让方式,在沪深交易所中也是机构、大户所用居多,小散们很少涉猎。移植到了新三板,可想而知,大家对于新交易方式的理解和适应本身就需要一段时间。
而且,新三板本就强调“机构为主”的投资者结构,类似A股的二级市场追涨杀跌可能并不是监管层希望看到的。过分泛滥的流动性是否会让更多“韭菜”被收割?,可以想象未来盘中以“市朝”方式卖股票可能会十分困难,越来越多的交易会走盘后大宗,投资机构要考虑建设自己的“接盘”客户了。
最后,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本身就是在不断摸索,就如同做市转让推出之时,也曾饱受争议,但不管怎样,有改革的动作还是好事,至于其中的弊端,也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太对交易方式对流动性的影响无限放大,用时间换空间,循序渐进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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