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聘任宋晓旦为总经理
摘要: 4月3日消息,近日新威凌(871634)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8年3月30日审议并通过:因公司发展和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宋晓旦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4月3日消息,近日新威凌(871634)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8年3月30日审议并通过:因公司发展和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宋晓旦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晓旦持有新威凌7.04%股份,陈志强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志强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聘任宋晓旦为公司总经理。
新威凌表示宋晓旦为公司董事,任命公司总经理后,有助于公司的正常运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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