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会否退市引关注 投资者维权索赔不受影响
摘要: 在*ST吉恩和*ST昆机被上交所施以退市处理之后,*ST烯碳会否退市备受关注。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首次听证会,就拟作出的*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现场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回溯前情,因
在*ST吉恩(600432,股吧)和*ST昆机(600806,股吧)被上交所施以退市处理之后,*ST烯碳(000511,股吧)会否退市备受关注。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首次听证会,就拟作出的*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现场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回溯前情,因为连续三年业绩亏损,*ST烯碳于2017年7月6日暂停上市。*ST烯碳在2017年实现净利7715万元,公司在4月3日聘请光大证券(601788,股吧)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恢复上市保荐人。然而,审计机构却对*ST烯碳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的规定,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情形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无论其财务报表是否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强制终止上市。
*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意味着*ST烯碳触发了终止上市的条件。
据悉,在5月24日的听证会上,听证当事人从公司历史沿革、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开展的工作、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2017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公司后续拟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向听证委员作了阐述,并表示公司已知悉其明确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但希望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给予公司一定的整改时间。参与听证的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年报签署弃权意见的原因、适用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等进行了询问,听证当事人和深交所工作人员作了回应和解释。听证会后,上市委员会继续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听证情况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将据此作出*ST烯碳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ST烯碳在2017年12月25日就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为五项会计处理导致*ST烯碳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795.24万元,少计负债172.5万元;合并利润表虚减费用1967.74万元,虚增净利润1967.74万元。同时,*ST烯碳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及控股子公司重大对外借款事项。证监会决定对*ST烯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14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相关有责人员也给予相应的处罚。
“*ST烯碳因虚假陈述受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初步确定,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ST烯碳股票,并在2016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ST烯碳等违法主体提起诉讼索赔。”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
有证券维权律师表示,如果*ST烯碳退市,将会对投资者维权索赔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虽然*ST烯碳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继续进行维权索赔,但是不排除会出现投资者打赢官司拿不到赔偿的情况。
“*ST烯碳股票有很大可能被终止上市。”刘国华认为,*ST烯碳终止上市仅仅是不再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并未破产倒闭,并不影响其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以及对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投资者索赔如果胜诉能否拿到赔偿款,还是要看*ST烯碳是否有相应的赔偿能力,这个和是否退市并无必然联系。上市公司无力履行生效判决的并不罕见,同样的退市企业凤凰涅盘的也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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