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ST椰岛遭责令改正
摘要: 北京商报讯(记者崔启斌马换换)6月13日晚间,*ST椰岛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违反《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证监会调查,发现*ST椰岛董事长助理乔星实际履行公司高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6月13日晚间,*ST椰岛(600238,股吧)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违反《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证监会调查,发现*ST椰岛董事长助理乔星实际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但乔星任职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另外,*ST椰岛还存在总经理雷立实际未履行总经理的法定职责。证监会认为*ST椰岛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一条的规定,以及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椰岛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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