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奥盖克董事长因违规代持被通报批评
摘要: 摘要 【新三板公司奥盖克董事长因违规代持被通报批评】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给予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在军、刘武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87号)。(资本邦) 6月
摘要 【新三板公司奥盖克董事长因违规代持被通报批评】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给予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在军、刘武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87号)。(资本邦) 6月13日,资本邦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给予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在军、刘武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87号)。
2015年5月至8月,王在军与109名投资者达成代持协议,涉及出让股票权益729.7万股。王在军一手策划执行出让自己股票事宜,刘武知晓并协助执行,但在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报中“股份代持情况”部分列明“无”,与实际存在代持情况不一致,未如实披露信息。上述事项涉及人数较多,且影响较为恶劣。
同时,2017年12月至今,ST奥盖克因生产经营未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处以三笔行政处罚,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在军、刘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6.3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奥盖克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给予王在军、刘武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仍有部分公司股份由王在军违规代持,对公司股权稳定性存在一定影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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