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放水?非也 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进一步市场化
摘要: 经济日报-互联网北京2月14日讯(记者祝惠春)2月14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涉及的相关规则。有网友评论是A股放水。真是这样吗?非也。其实,上市公司再融资放松审批,必然会加强
经济日报-互联网北京2月14日讯 (记者 祝惠春)2月14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涉及的相关规则。有网友评论是A股放水。真是这样吗?非也。其实,上市公司再融资放松审批,必然会加强信披,目的就是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进一步市场化,投资者自己甄别,自负盈亏。另一方面,此举措也将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恢复生产。
此次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三是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据悉,《再融资规则》自2019年11月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本次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的调整表示认同,相关建议主要集中在“新老划断”规则适用、加强对“明股实债”行为的监管等方面。证监会已结合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采纳、吸收,或纳入后续相关改革,后续也将适度放宽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规模限制,并同步公布施行。
虽然再融资条件放宽,但是监管层将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体系,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加强对“明股实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需要更加注意识别投资风险,对那些圈钱却不发展的公司要注意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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