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保护不等于申请破产
摘要: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指个人或公司停止经营,关门赔钱。
二者的区别是:
1、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
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以争取重组或盈利以避免破产。
2、程序不同
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进行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申请破产保护,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公司还可以重整,重新开始经营,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破产保护相当于汽车的安全气囊,当发生意外时可以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当某个公司的运营、流动资金、利润率很健康,但由于债务过高,赢利不足以应付债务和利息的偿还,申请破产保护,可以帮助公司通过其他办法解决债务问题,从而确保各项业务继续正常运转,摆脱被迫宣布破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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