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创新层或缩至千家
摘要:
报告摘要:
根据股转系统的安排,拟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最迟于2018年4月27日前,经主办券商督导后,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的相关准入标准进行公开披露。同时,拟进入和维持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于5月7日至5月9日,通过主办券商在股转系统分层支持平台完成进入或维持创新层的申报。目前分层结果仍未出炉。
根据分层管理制度新规,在新三板创新层的准入共同标准中,要求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且有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的董秘。同时要满足3套差异化的创新层准入标准之一,主要包括:近两年净利润均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且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竞价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做市商数量不少于6家。而创新层的维持条件则为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按时披露年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有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的董秘及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