谛听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涉关联交易 被纪律处分
摘要: 11月18日,成都谛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谛听科技”(836554.OC))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风险提示性的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4月至8月期间,谛听科技向
11月18日,成都谛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谛听科技”(836554.OC))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风险提示性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4月至8月期间,谛听科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副总经理聂卓提供借款120万元、10万元。同时李程通过四位自然人银行账户将公司资金3703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或间接使用。李程使用公司资金构成资金占用,且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占用金额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0%。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 日、3 日分别与环球币乐数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币乐”)签署了《项目运营权转让协议书》《数字金库及相关服务交割书》,将“数字金库”项目的经营权、运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环球币乐,交易对价为零。李程在 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期间为环球币乐的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对该无偿转让行为进行披露。公司职工监事刘余于 2018 年 7 月离职,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及职工监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公司未选举增补新监事成员且未披露上述人员变动情况。
谛听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1.5、4.1.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李程作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4.1.4 条的规定,未能忠实、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
聂卓作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未能忠实、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1.5 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系统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 6.2、6.3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谛听科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李程,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