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002496辉丰股份):230名投资者起诉投资损失约8720万元
摘要: 2019年12月,ST辉丰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公司在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中,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33.01亿元,累计虚增营业成本32.63亿元;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中,隐瞒报告期内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遭处罚的事实
【ST辉丰(002496)、股吧】因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隐瞒重大环保违法情形等虚假陈述行为,2019年年底,证监会对ST辉丰的信息披露违法作出行政处罚。在上述行政处罚后,相关投资者向ST辉丰提出民事索赔。该诉讼采用了“代表人诉讼”程序,230名投资者登记参加此次代表人诉讼。2021年7月16日,南京中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ST辉丰赔偿其中224名原告投资损失约8720万元。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团队提示,ST辉丰(002496)的股民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望获赔:在2017年4月26日到2018年4月24日之间买入辉丰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报名该律师团队。该案是新《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又一例普通代表人诉讼实践。
本案还要追溯至2016年左右。当时,经环保督察发现,ST辉丰及旗下公司长年存在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等严重环境污染违法行为。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间,地方环保主管部门陆续向辉丰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科菲特、华通化学、致诚化工、嘉隆化工出具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12月,ST辉丰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公司在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中,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33.01亿元,累计虚增营业成本32.63亿元;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中,隐瞒报告期内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遭处罚的事实;此外,还存在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虚假陈述行为。
ST辉丰还收到证监会江苏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涉及违规。具体看来,ST辉丰2020年三季报显示,预计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亿元至2亿元。而在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中,2020年归母净利润被修正为3000万元至4500万元。紧接着,公司又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母净利润为4157.71万元。但出乎意料的是,4月28日,公司再度对2020年业绩快报进行修正,预计归母净利润为-2.9亿元。该数据与ST辉丰于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一致。而此前,ST辉丰在2020年11月就因201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ST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