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回函:年审会计师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摘要: 根据律师核查意见,投诉人投诉涉及的500万元债权不属实,投诉人仅是债权人广州蓝耀号的合伙人之一,与邱茂国不存在直接的借款合同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及电
根据律师核查意见,投诉人投诉涉及的500万元债权不属实,投诉人仅是债权人广州蓝耀号的合伙人之一,与邱茂国不存在直接的借款合同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生物”)未向上述500万元债权提供担保,投诉人依法无权向邱茂国或中茂园林、中茂生物主张根据公司大股东邱茂国出具的《关于问询函的情况说明》及提供的有关材料,其以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名义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天广中茂(002509)称,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待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核查完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截至广东国道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认为邱茂国安排有关人员以中茂园林公司、中茂生物公司名义实施的上述担保行暂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及第13.3.2条规定“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是,如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仍有其他违规担保情形,可能触及上述规定。
深交所要求天广中茂全面自查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天广中茂回复: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后,下发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印鉴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的通知》,要求各子公司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有关印鉴的使用登记册、审批情况、审批的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情况,如有,涉及金额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擅自对外担保的情况。
同时公司已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大股东邱茂国、邱茂期询问相关担保事宜,要求其说明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利用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为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因法定节假日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还未全面复工,且涉及自查内容较多,公司目前自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待公司执行完毕相关自查工作,将根据自查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与此同时,天广中茂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红盛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红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红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红盛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张红盛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红盛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余厚蜀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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