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佳华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控股重续若干协议
摘要: 长虹佳华(03991)发布公告,由于2020年总供应协议及2020年总采购协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
长虹佳华(03991)发布公告,由于2020年总供应协议及2020年总采购协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与【四川长虹(600839)、股吧】(600839)控股于2020年11月17日订立2021年总供应协议及2021年总采购协议,固定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四川长虹控股持有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约23.22%股权,并对四川长虹拥有控制权。四川长虹控股及四川长虹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由于2018年金融服务协议也将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长虹IT(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长虹财务于2020年11月17日订立2021年金融服务协议,固定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长虹财务分别由四川长虹、四川长虹控股各自拥有约35.04%权益及分别由【长虹华意(000404)、股吧】(000404)(于本公告日期由四川长虹拥有约30.6%权益)及长虹美菱(000521)(于本公告日期由四川长虹拥有约23.79%权益)各自拥有约14.96%权益。
公告称,2021年总采购协议将加强向集团供应的产品的多元化,以及集团业务的稳定增长及扩张,进而将有利于集团收益增长及未来发展。
此外,经考虑长虹财务能够向长虹IT提供的存款利率或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向长虹IT所提供者,2021年金融服务协议预期会向长虹IT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并透过高利息收入及低融资成本提高使用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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