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追踪|海河游船(870350)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处罚
摘要: 9月7日,海河游船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继强,总经理刘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樊福焜,财务总监孙妍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9月7日,海河游船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继强,总经理刘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樊福焜,财务总监孙妍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据了解,2021年1月至10月,海河游船向其控股股东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拆出资金,构成资金占用,累计金额8,150万元,日最高余额7,620万元,占海河游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04%。截至2022年6月20日,旅游集团占用的资金剩余4,650万元尚未归还。针对上述资金占用,海河游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2年4月28日补充披露。挂牌公司海河游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旅游集团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长孙继强、董事会秘书樊福焜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总经理刘毅、财务负责人孙妍审批了海河游船向旅游集团资金划转事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说明如下: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挂牌公司海河游船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控股股东旅游集团、董事长孙继强、总经理刘毅、董事会秘书樊福焜、财务负责人孙妍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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