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罕见病用药降税 长期利好罕见病用药企业
摘要:
事件:
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和用药保障的措施,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2月16日,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正式公布。
点评:
多个国产药品纳入本次降税目录,对部分公司业绩有一定增厚本次降税的21个罕见病用药品种中,包括生长激素、人凝血因子Ⅷ、吡非尼酮胶囊、青霉胺片、利鲁唑片、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等多个国产品种,涉及上市公司包括长春高新、华兰生物、天坛生物、上海莱士、中国医药、恩华药业、嘉林药业等。其中生长激素、人凝血因子VIII、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是生物制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0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本次被纳入罕见病用药降税名单的生物制品品种税率无影响。对于吡非尼酮胶囊(北京康蒂尼)、青霉胺片(嘉林药业等)、利鲁唑片(恩华药业等)则增值税从16%下降到3%,降幅明显,假设出厂价格不变,对业绩有一定增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