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的结算(下)
摘要: 建信期货风控结算部副总经理邱诚我们此前的文章简要介绍了与股指期货有关的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分级结算制度以及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但是人们不免依然疑问:股指期货交易的当日盈亏是如何
建信期货风控结算部副总经理 邱诚
我们此前的文章简要介绍了与股指期货有关的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分级结算制度以及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但是人们不免依然疑问:股指期货交易的当日盈亏是如何确定的?交易保证金如何计算?结算准备金余额又是怎样计算的?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阐释。
在解释上述问题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中,交易所是按照当日结算价来计算当日未平仓合约的盈亏,当日结算价也是计算结算会员的交易保证金、下一交易日交易价格限制的主要依据。
目前,我国境内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取其挂盘基准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约的,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在国际市场上,有四种方法来获取当日结算价:一是采取收盘时段集合竞价来确定当日结算价;二是采用收盘前一段时间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三是采用收盘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四是根据收盘时刻最高与最低卖出价的平均价,按最小波动价位取整,以确定当日结算价。我国境内股指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主要是为了防止市场操纵行为,同时也避免了日常结算价与期货收盘价、现货次日开盘价的偏差过大。
当日结算价是计算股指期货交易当日盈亏的重要依据。当日盈亏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举例说明,某投资者在上一交易日持有某股指期货合约10手多头持仓,假如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1500点,当日该投资者以1505点的成交价买入该合约8手多头持仓,又以1510点的成交价卖出平仓5手,当日结算价为1515点,则当日盈亏为205点,如果该合约的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盈亏为205点×300元/点=61500元。
可见,计算当日盈亏的重点是根据当日结算价计算出未平仓合约的浮动盈亏。与此相区别的是计算实际盈亏或者平仓盈亏,即是以实际交易的平仓价计算出来的已经实现的盈利或亏损。
接下来,我们再来介绍一下结算准备余额的计算。交易所会将当日盈亏在当日结算时进行划转,盈利划入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股指期货的结算准备金余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此处,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照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或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对于同一客户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的期货合约,或者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可以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进行收取。(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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