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一揽子交易 栋梁新材回复公告揭杠杆收购
摘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吴正懿)栋梁新材的易主事项引发监管关注。7月5日午间,栋梁新材披露了对浙江证监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对万邦德集团两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价格公允性等问题予以回复。据公告,6月26日,栋
(记者 吴正懿)栋梁新材的易主事项引发监管关注。7月5日午间,栋梁新材披露了对浙江证监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对万邦德集团两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价格公允性等问题予以回复。
据公告,6月26日,栋梁新材控股股东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签署协议,以7.2亿元的价格向后者转让9.44%的股份,单价为32.04元每股。公司停牌前股价为19.49元,溢价约64%。去年3月,陆志宝曾以32.49元每股的单价,将所持9.44%股份转让给万邦德集团,转让总价为7.3亿元。与当时停牌前股价10.21元相比,大幅溢价了218%。
两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万邦德集团将成为栋梁新材的第一大股东,赵守明、庄惠夫妇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玩味的是,与两次股权转让相伴的,是栋梁新材两度筹划资产重组,且标的资产均为万邦德集团旗下的万邦德制药,结果均以失败告终。不过,在本次重组终止后,公司方面表示:“商定以其他方式推进后续事宜”。
浙江证监局的关注函,除了关注本次重组的筹划过程及终止原因外,还重点询问了两次转让股份的作价依据和合法合规性,并追问两次交易是否是一揽子交易。上证报此前报道指出,栋梁新材两笔股权转让的单价相差不大,但两次停牌前的股价相差近一倍,作价依据令人生疑,存在一揽子交易的嫌疑。
栋梁新材回复称,本次交易的作价系交易双方通过商业谈判协商一致确定的结果。本次股份转让和前次股份转让是交易双方分两次协商谈判的结果,两次交易各自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等前后联系关系,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关注函还对收购方的资金来源刨根究底。对此,栋梁新材披露,本次股权转让款7.2亿元,2.2亿元来源于万邦德集团自有资金和经营活动所获资金,其余5亿元来自于其它公司借款,其中3亿元借款的借款利率为12%,借款期限为1年;其余2亿元借款已签署借款意向书,借款期限为1至3年,借款利息为年利率7.5%。
前次交易的7.3亿元款项,1亿元来源于万邦德集团自有资金和经营活动所获资金,其余6.3亿元资金来源于向其它公司的借款,借款利率为12%,借款期限为1年,该部分借款已于今年3月归还。由此可见,万邦德集团的收购带有较大比例的杠杆。
另据披露,今年4月7日,万邦德集团将其所持的9.44%股份向嘉兴伯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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