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二审胜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摘要: 8月30日和9月2日,广东高院审理的首批超华科技(002288)索赔案二审判决出炉,二审驳回超华科技上诉并维持原判,投资者二审(终审)获胜,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对于投资者比较关心的系统风险问题,此前一
8月30日和9月2日,广东高院审理的首批【超华科技(002288)、股吧】(002288)索赔案二审判决出炉,二审驳回超华科技上诉并维持原判,投资者二审(终审)获胜,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对于投资者比较关心的系统风险问题,此前一审法院以2016年1月8日为界分两种情况进行了处理。对于在索赔区间内于2016年1月8日前买入的投资者,因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和2016初的熔断,一审法院酌定扣除了25%系统风险。而对于在索赔区间内于2016年1月8日之后首次买入超华科技的,一审法院并未扣除系统风险。对此,二审法院针对这两种情形均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并阐述了详细理由。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超华科技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证监会查明,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超华科技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索赔。
投资者索赔条件:
钱骏律师正在代理投资者诉讼该案件,其代理的部分案件正处在一审阶段,他表示二审胜诉是情理之中,但却非常鼓舞人心,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踊跃报名。
根据二审判决,投资者索赔条件维持不变:在2015年4月29日到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9月4日收盘时仍有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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