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松德起诉股东及原子公司:未收到相关款项
摘要: 导语智慧松德(300173)(300173.SZ)就松德实业、松德印机、郭景松、张晓玲未按时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收账款事项,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1月19日,智慧松德(300173.SZ)就中山市松
导语智慧松德(300173)(300173.SZ)就松德实业、松德印机、郭景松、张晓玲未按时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收账款事项,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
1月19日,智慧松德(300173.SZ) 就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德实业”)、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德印机”)、郭景松、张晓玲未按时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收账款事项,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签发的《受理通知书》((2020)粤06民初13号)。
2017年5月31日,智慧松德与松德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智慧松德将其持有的松德印机100%的股权转让给松德实业,松德实业分两期向智慧松德支付股权转让款,第一期为14,000万元,第二期为13,900万元,合计27,900万元。同时,松德印机尚欠智慧松德应收账款款项6920万元。
为支持松德实业、二生产经营、度过难关,智慧松德与四被告于2019年6月11日达成一致并签订《展期协议》,约定剩余股权转让价款1.39亿元及应收账款款项6920万元汇总为松德实业、二对智慧松德的欠款2.08亿元,还款延期分期偿还及按年利率4.75%计提利息,郭景松、四对上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截至起诉之日,《展期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已经届满,四被告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则根据相关约定,智慧松德宣告上述债权债务均全部提前到期。
智慧松德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松德实业、二立即向智慧松德支付款项人民币2.08亿元及利息(暂计至2020年1月13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04.12万元,本息暂合计为人民币2.09亿元;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前述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75%计收利息);
2、判令郭景松、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智慧松德,松德,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