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物权保护纠纷案收《民事裁定书》
摘要: 导语四川金顶(600678)近日收到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法院驳回傅启松等42人的对公司起诉。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3月31日,四川金顶(600678
导语四川金顶(600678)近日收到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法院驳回傅启松等42人的对公司起诉。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3月31日,四川金顶(600678.SH)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傅启松等42人的起诉。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获悉,原告傅启松等42人与被告金顶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峨眉法院于2019年8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11月27日、2020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