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斗不止!股东公告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皖通科技收关注函
摘要: 客户端5月13日电13日,深交所向安徽皖通科技(002331)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皖通科技”)下发关注函,
13日,深交所向安徽皖通科技(002331)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皖通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股东南方银谷说明在《深圳商报》刊登《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原因及合规性。
图片来源:深交所
2020年5月13日,《深圳商报》刊登《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深交所指出,南方银谷于4月22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公司董事会结合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说明,相关程序是否侵害了股东权利,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第九条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表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请南方银谷说明其在《深圳商报》刊登《通知》的原因及合规性。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要求,请南方银谷说明,其在《深圳商报》刊登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集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第九条、第十条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公司及南方银谷认为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深交所最后指出,请皖通科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南方银谷持有皖通科技13.73%股权,为皖通科技股东之一。日前,5月11日,深交所向皖通科技下发关注函指出,皖通科技董事会对南方银谷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未予通过。请律师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理由是否充分。
根据深交所披露信息,南方银谷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意在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廖凯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等12项议案。根据此前公告,皖通科技董事会在2020年3月4日罢免了周发展的董事长职务,3月10日选举廖凯为董事长,5月4日廖凯以工作调整为由辞去董事长职务后,5月7日董事会又选举李臻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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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信息显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2日,2010年1月6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331。公司是大交通领域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坚持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为技术驱动,聚焦高速公路、港口航运、智慧城市、国防军工等智慧化全系场景服务,构建智慧大交通生态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5月13日收盘,皖通科技跌1.96%,报1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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