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全资子公司4.8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摘要: 截至披露日,阳光城(000671)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1.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67%。
截至披露日,阳光城(000671)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1.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67%。
财经网讯11月1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表示为云南崇光房地产4.8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云南崇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山东国际信托提供的4.8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云南崇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云南崇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云南崇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1.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67%;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24.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0.79%;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61%。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38.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1.08%。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阳光城,净资产,房地产